为了戏剧性,电影把这个保姆过于“妖魔化”了,让路易斯这个人物变成了一个“变态”,一个独特的个案。而事实上在原著中,路易斯其实代表了一大群人:没有背景没有学历,无法通过自身努力突破阶层,自己的职业(保姆)也难以获得其他人真正的认可(无法成为一个“荣誉男人”,像律师那样);而另一方面她也无法凭借所谓女性魅力,成为男性的欲望对象(原著中多次通过男人之口,去强调她孩子般的身材,以及拙劣的化妆水平)。所以她逐渐丧失了自我价值(或者说,在极力证明自我价值的过程中,走向了错误的道路)。这也是上野千鹤子在《厌女》中所讲的,近代女性的价值是从两方面体现的,一个是自己获得的,一个是男人给予的。很显然,这两条道路路易斯都走不通。
关于最终的杀婴,看原著的时候,我觉得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:一个是她想证明自己的价值,想留在这个家庭里(男女主人多次称赞她的业务能力,甚至带她去度假)。要怎么留呢,就必须有一个新生的婴儿需要照顾。但她通过一系列努力(给男女主人制造独处机会等),发现这个家庭并不需要一个新生的婴儿,似乎两个孩子已经够了。那怎么办呢?那就把现有的孩子杀掉,为将来的新生儿预留位置。(这个想法看起来真的是非常疯狂,但这个想法确是符合“逻辑”的,并且历史上也不是没有出现过。纳粹驱赶犹太人也是一个空间问题。)
暴力最终的发生,还有一个原因是,路易斯在与这两个小孩相处的过程中,矛盾逐渐升级,最终突破临界点。暴力的最终发生,其实是一个长期互动的结果。小孩是弱势方,但小孩的哭闹与反抗也是一种武器。在第三胎无望的情况下,路易斯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就走向了崩溃。她不再是以一个职业人的状态(一个好保姆)去面对两个孩子。在处理孩子的哭闹时,她也不再压抑自己的情绪。(不论是小说还是电影,都把最终暴力发生的前一两分钟给省略了。特别是电影的省略,看起来显得意味深长或者细思极恐,但这或许会让观众误以为这个保姆杀人,只是因为她很变态。)